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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8 00:00:00 作者: admin

一、进口商品
1、如经营进口商品,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以下产品需提供检测报告(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对应的下述必检项目),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男女装/文胸/塑身服/童装/孕妇装/袜子: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
2、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耐唾液色牢度。
3、家居服/保暖内衣: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
4、羽绒服装: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含绒量、充绒量、种类鉴定。
5、皮革/皮草类服饰:摩擦色牢度(仅皮革)、皮革撕裂力(仅皮革)、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材质鉴定。
6、针织衫: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水洗尺寸变化率。
7、手套/领带/领结/帽子/手帕/围巾/丝巾/披肩/布面料/毛线:GB18401全套,以及标识标志。

三、注意事项
1、GB18401全套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有填充物的产品(除羽绒)需加检“原料要求”,皮革类(鞋服、皮带、手套)需加检“材质鉴定”。
3、种类鉴定,主要指“鹅鸭绒种类鉴定”。
4、服饰类目跨鞋类箱包、家纺、母婴童装等类目,需同时提供跨类目产品的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